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余柷青
- 案由
- 協請市府協助安定區港口社區關懷據點續存,讓在地長者能安心,並健全在地老化措施。
- 說明
- 社區關懷據點能提供長者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和共餐等,以促進長者社會參與,預防延緩失能,更提供在地里民初級預防照顧服務等服務,堪稱長輩的第二個家。
- 安定區港口社區關懷據點充分扮演了上述之角色,但因土地可能將被收回,導致該據點短期間無法找尋合適場所,而面臨結束服務之可能,恐造成在地長者無處可去之狀況,盼請市府能伸出援手予以協助。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8/1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8/1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8/21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795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協請市府協助安定區港口社區關懷據點續存,讓在地長者能安心,並健全在地老化措施。」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臺南市政府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設置要點」規定,申請設置據點由單位團體自行尋覓場地處所,檢具設置處所使用同意書及其他應備文件提出申請。 二、設置據點之處所應符合位址方便居民往來、場地寬敞安全,方便長者及身心障礙者出入,並以位於建物平層一樓為原則。 三、安定區港口社區發展協會109年8月1日由負責人向當地慈安宮廟方簽屬合約無償借用廟地,合約年限五年至114年7月31日,並由據點負責人員向各方募款建設關懷據點使用空間服務在地長者。 四、社會局於114年7月26日與安定區公所一同拜訪慈安宮主委,協商場地借用事宜。目前港口社區發展協會、慈安宮已簽訂場地借用協議書,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業務持續於原地辦理服務,借用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後,雙方再協議延長使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