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25 
來文字號
府社助字第10209583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補助本市因康芮颱風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受災戶,住戶淹水救助總計新臺幣4,200萬元整(中央補助)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2年9月26日經授水字第10200676941號函暨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10月3日主預經字第1020017735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3款之規定,因災害必須緊急支付之工程或救濟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因康芮颱風發生水災造成本市新營區等23區,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受災戶預估2,100戶,經濟部於102年9月26日來函說明二規定:「康芮颱風及0831超大豪雨受災戶,符合淹水救助標準者,行政院同意中央政府每戶發給新台幣2萬元,所需經費由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本市住戶淹水救助補助款總計新臺幣4,200萬元整。

(二)旨揭住戶淹水救助補助款因囿於時效,且為使受災民眾及早回歸正常生活與俾利本府辦理後續災害救助事宜,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16日第1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1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1024號 
執行情形
1.102年度經濟部實際補助本市因康芮颱風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受災戶共計1,162戶(每戶新臺幣2萬元整),合計新臺幣2,324萬元整。 2.另本補助案賸餘款新臺幣1,876萬元整業於103年2月20日,以府社助字第1030141046號函陳報「財政部國庫署」辦理繳回及核銷。 3.爰本案將於本府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賡續辦理轉正有關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