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宗豪 
連署人
王家貞、尤榮智、許至椿、蔡淑惠、蔡育輝、李中岑 
案由
恰逢台南400,弔念不容泯滅的悲劇史實,記取歷史教訓-台灣慰安婦事件,建請臺南市政府將全台唯一的慰安婦銅像,遷移至適當地點,以供全民追思憑弔。 
說明
  1. 設立慰安婦銅像旨在讓社會大眾了解過去歷史與時代悲劇,並探討人權、女權議題,透過慰安婦銅像緬懷與尊敬過去的她們。
  2. 歷史是一面鏡子,盼藉銅像提醒勿重蹈覆徹,了解過去歷史與現今台日友好現況並不衝突。
  3.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全台唯一一座慰安婦銅像移至「台南公園(原中山公園)」或「北區開元振興公園」或由市府評估適當地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2001163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恰逢台南400,弔念不容泯滅的悲劇史實,記取歷史教訓-台灣慰安婦事件,建請臺南市政府將全台唯一的慰安婦銅像,遷移至適當地點,以供全民追思憑弔」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全台唯一的慰安婦銅像遷移乙案,本府將再邀集相關局處開會研議,共同討論以尋求最佳方式及適合地點處置。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