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2/18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102422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1年度充實保護性社工人力所需設施設備計畫」經費新臺幣13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91萬元、市配合款39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11月30日衛部護字第110146126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經費共計增列13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91萬元、市配合款39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0年12月13日第52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3/31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0263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