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賴美惠張世賢賴惠員蔡育輝 
案由
修訂「臺南市關子嶺警光山莊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增列設籍本市白河區、東山區及後壁區此三地區65歲(含)以上之市民使用溫泉公共浴池,享有半價優惠乙案。 
說明

一、據102年6月14日關子嶺警光山莊管理委員會決議,增列溫泉公共浴池得開放一般民眾使用,且訂定一般民眾收費標準為130元,未滿12歲兒童60元。

二、基於視民如親之宗旨,提議對於設籍於本市白河區、東山區及後壁區此三地區65歲(含)以上之長者,增列其使用溫泉公共浴池,享有一般民眾收費標準半價之優惠。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0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6000836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12.15府警後字第1061339402號函復: 一、為因應交通部觀光局發展觀光條例已刪除第24條第3項規定,致使「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失其依據,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已著手廢止該辦法,且正研擬草案重新訂定中,本府警察局針對本提案已函文內政部警政署提議擬將設籍本市白河區、東山區及後壁區等三地區65歲(含)以上市民增列為適用對象並比照收費標準(即半價)予以討論。 二、本提案為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須經內政部警政署訂定新「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明文將本市白河區、東山區及後壁區等三地區65歲(含)以上市民增列為適用對象並比照收費標準(即半價)後,本府警察局依據該辦法經由關子嶺警光山莊管理委員會討論決議訂定新管理須知及收費標準表,陳報本府規費主管機關同意,再送貴會備查後公告之,並函報內政部警政署備查,始能生效施行。 ------------------------------------------------- 目前內政部警政署已著手研擬草案重新訂定「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俟訂定完成公佈實施後,本府警察局依據該辦法經由關子嶺警光山莊管理委員會討論決議,再訂定新管理須知及收費標準表報核,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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