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6/05/2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5053807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南市立圖書館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中西區孔廟段403地號等89筆土地,贈與予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茲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提請審議。 
說明

一、該88筆土地於政府撥遷來臺前即為孔廟所有,故原始土地登記簿所有權登記為臺南市孔子廟,嗣後變更登記所有權人為臺南市、管理者為臺南市文廟管理委員會,其登記原因為「更名」,足見係因「臺南孔子廟」未具法人資格而更名登記為臺南市所有。然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業於101年6月5日辦理法人設立登記,已具法人地位,足為權利主體資格,依上列歷史沿革,茲提出所有權變更事宜。

二、又依財團法人臺南市孔廟文化基金會捐助章程其第2條設立目的第4點,以保管、維護與經營孔廟及其財產為目的;同章程第3條,其經費來源之一可為公私立機構、團體或社會熱心人士之捐贈。爰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送貴會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辦理土地捐贈該基金會事宜。

三、本案業經本府105年5月25日第25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照案通過。 二、請孔廟文化基金會檢討土地租金調整事宜。 三、請於組織章程內增訂嚴謹土地處分條件。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539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