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5/12/04 
來文字號
府族客字第 104121177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核定本市「105年度客語薪傳師傳習試辦計畫」經費新台幣224萬9,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188萬9,160元整;市配合款35萬9,84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辦理預算追加減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4年11月18日客會文字第1040017873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

三、本府為提升客語薪傳師專業知能,增進傳習計畫成效,並凝聚本市客家薪傳師對客家文化、語言之深耕與向心力,豐富本市本土語言教學資源。104年10月27提送「臺南市105年度客語薪傳師傳習試辦計畫」向客委會申請經費,經核定經費224萬9,000元整(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台幣188萬9,16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35萬9,840元整)。為利該計畫之執行,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辦理預算追加減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4年12月2日第2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辦理預算追加減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12/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2/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1/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008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