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7/27 
來文字號
府水污工字第10507847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補助本市辦理105年度第二階段「城鄉風貌型塑整體計畫」之「竹溪流域周邊景觀改善計畫-生態湖河段計畫」工程案,總經費新臺幣5,00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新臺幣3,800萬元,市府配合款1,20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5年6月30日台內營字第105080917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即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府為辦理竹溪流域範圍及周邊環境設施景觀改善,提報內政部105年度第二階段「城鄉風貌型塑整體計畫」爭取補助,經審查獲同意補助「竹溪流域周邊景觀改善計畫-生態湖河段計畫」。依據內政部105年度第二階段「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申請補助作業須知中央補助比例對照表,本市財力分級為第三級,故內政部補助76%計新臺幣3,800萬元,市府配合款24%計1,200萬元,總經費新臺幣5,000萬元。

四、本次墊付金額5,000萬元(中央補助新臺幣3,800萬元,市府配合款1,200萬元)

五、本案業經本府105年07月28日第25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609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