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郭信良、蔡秋蘭、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請地政局公布違法建商名單,避免民眾再次受騙。 
說明
  1. 台南傳出首例的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欺騙消費者的案件,建商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第三方,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抵押的房子,需額外支付10萬元,才能塗銷抵押權。雖地政局已經開罰,但在各家新聞中,卻對違法建商的資訊隻字未提,讓人擔心未來是否還有消費者受害。
  2. 三月時台南也發生實價登錄未依限申報或申報登錄的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等情事,外縣市亦傳出有國立大學教授,買屋被建商威脅,必須偽造實價登錄,否則不賣的案件。然而這些案件中的惡劣建商,卻都沒有相關資訊釋出。
 
辦法
  1. 根據消保法第五條,消費者是有知情的權力,在業者未改善前,或已經確定裁罰的案件,依法是可以公布名單的。
  2. 無良惡劣之建商,理應公布資訊,防止有人再度受害,這些案都應該提供市民詳細資訊,好讓消費者可以鑑別。
  3. 民眾在買房時受騙,或嚴重資訊落差時,除宣導之外,地政局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建議可公布彙整違法的惡劣建商名冊,尤其是情節重大或累犯者,更應比照酒駕累犯,公諸於世,供消費者參考警惕,預防受騙等違法案件再次發生。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0658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地政局公布違法建商名單,避免民眾再次受騙」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3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為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行調查。於調查完成後,得公開其經過及結果。」,本府地政局積極辦理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作業,經查核有不符規定之情形,皆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予以裁處,並業將查核結果依季別公開揭露於地政局局網頁之「下載專區」提供大眾點閱下載,揭露資訊包括建商名稱、建案名稱、查核契約項目及是否裁罰,以提供消費者資訊參考。 二、至實價登錄查核作業,為確保實價登錄資訊的正確性,本府地政局每月均會辦理申報案件抽查。另為推動實價登錄違規資訊揭露作業,本府地政局刻正研擬裁罰資訊揭露內容、方式及期程,初擬揭露資訊為業者名稱、裁處日期、違反法條、錯誤態樣等項,俟行政作業完備後,將正式於地政局局網頁揭露。 
回覆附件
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