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3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持續佈建0-3歲公共托育之相關政策,並確保提供平價的托嬰品質,同時保障托育人員福利。
- 說明
- 目前臺南市家戶送托率低,其中95%是由轉入準公共化的私托所承接,公共托育僅佔1.1%。
- 市府應積極研議讓公托佔比至少提升到50%,同時每區必須根據新生兒數量評估增建公托機構。
- 今(2025)年本市新增南科、安平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市府應持續新增公托機構。
- 建請市府持續佈建0-3歲公共托育之相關政策,並確保提供平價的托嬰品質,同時保障托育人員福利。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5947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持續佈建0–3歲公共托育之相關政策,並確保提供平價的托嬰品質,同時保障托育人員福利」案,敬答覆如下: 1、截至114年6月底,本市未滿2歲之嬰幼兒計1萬8,288人,本市公共托育機構、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合計實際收托5,541名未滿2歲者,故估計本市家外送托率約30.3%。 2、本市為增加家長托育支持,已建置17處公共托育機構(下稱公托)營運中,包含4處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及13處公共托育家園,合計可收托304人,其中未滿2歲者計180人,佔家外總送托人數之3.2%。 3、為加速布建公共托育資源,本府社會局將持續評估各行政區之托育需求,並優先於未滿2歲嬰幼兒超過200人以上之行政區爭取社會住宅或適合之公有建物空間設置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期許藉以鼓勵年輕市民生育、減緩少子女化之衝擊。 4、本府社會局預計於114年至119年於全市再建置28處公設民營托嬰中心,預計共可增加收托1,336名嬰幼兒,連同既有可收托之304人,合計可收托1,640人,假設家外送托人數不變,屆時將可提升公托供應比例至29.6%,大幅提升市民使用平價托育資源之機會。 5、此外,公托每名托育人員主責照顧4名嬰幼兒(收托照顧比1:4),每月薪資114年已調至3萬8,011元以上,另有依據學歷、年資及考核結果規劃加薪機制,以吸引優秀人才應徵、保障托育人員勞動權益,穩定久任的托育人員可與收托兒童及其家長建立正向關係,有利於提高本市之公共托育品質。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