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1/08/12
- 來文字號
- 府教體處設字第110098522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喜樹國民小學「110年度學校游泳池整建」案,經費共計新臺幣550萬元(中央補助款385萬元,市配合款16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教育部體育署110年7月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0002376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550萬元(中央補助款385萬元,市配合款165萬元),因核定時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8月2日第50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2021/09/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9/03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9/10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9/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8049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