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會務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會務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會務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蔡蘇秋金、林宜瑾、蔡筱薇、沈震東、沈家鳳、林志展、林志聰、呂維胤、蔡旺詮、陳秋宏、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修正「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十三條,讓議員能夠於非所屬委員會參與討論。 
說明
  1. 目前「臺南市議會各種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十三條中規定,除本委員會委員之外不得參與討論,使得變相鼓勵議員不參加其他委員會,為使議員多參與各式委員會,讓討論更加多元,遂提出此案。
  2. 詳細提案修正文字如附表。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02 
審查意見
本案未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不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10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8000554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