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4/09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4053038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4年推動公共圖書館資源整合發展補助專案計畫」總經費52萬元(中央補助款30萬7,000元、市配合款21萬3,000元),其中17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4萬7,000元、市配合款12萬7,000元)未及納入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9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023048G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52萬元(中央補助款30萬7,000元、市配合款21萬3,000元),係補助本市臺南分區資源中心辦理閱讀推廣等相關活動。其中,34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6萬元、市配合款8萬6,000元)已匡列於114年預算,惟部份經費17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4萬7,000元、市配合款12萬7,000元)因未及納入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4月9日第69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數位資源課程、多元文化串聯及南區縣市聯合行銷等閱讀推廣活動,前置規劃作業聯繫項目繁多,並受國家圖書館列管進度,須於本年度7月份執行達50%,並於本年度執行完畢。本案倘未及執行,恐影響臺南分區資源中心之執行績效及閱讀推廣成效,並進而影響爾後教育部經費補助額度。為於前開期程內達成列管進度執行,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辧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4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