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禹寰
- 連署人
- 趙昆原、黃麗招、林阳乙、陳怡珍、洪玉鳳、盧崑福、周麗津、許又仁
- 案由
- 龍崎區「原龍崎庄長官舍」歷史建築盡快修復乙案。
- 說明
一、「原龍崎庄長官舍」依105年12月1日府文資處第1051206516B號函公告為歷史建築(附件一)。根據資料顯示,其建於昭和19年(1944年),相傳住過兩任日籍龍崎庄庄長,二戰後,龍崎鄉首任官派鄉長許楯也在此居住了12年。目前現況,為防意外發生用鐵皮鋼板作圍籬(附件二),但地方耆老反映該長官舍年久失修,經瞭解公所已提案至文化局文資處申請委託規劃設計經費,文資處已將此案提報至文化部。
二、本席認為原龍崎庄長官舍位於龍崎老街,可與龍崎竹炭故事館(原龍崎莊役場、鄉公所)及採竹生活館(舊公有零售市場)、虎形山公園、龍崎多元休閒廣場、文衡殿,做一觀光、文化、廟宇與古蹟尋旅連結,營造地方歷史特色,將來再與空山祭相互連結。
三、本席建議「原龍崎庄長官舍」歷史建築,應盡速編列經費盡快修復。
- 辦法
- 如說明三。
- 提案附件
-
教育議提1(有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591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11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9086680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龍崎區「原龍崎庄長官舍」歷史建築盡快修復乙案」,敬答覆如下: 歷史建築「原龍崎庄長官舍」業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完成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修復規劃設計經費亦已於109年6月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預計110年10月完成修復設計,本府文化局將繼續輔導管理單位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後續修復工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