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11/22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三字第107126319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07年度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4年(104-107)計畫-「永康創意設計園區北側聯外道路工程」,用地費地方配合款追加1億8,400萬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7年10月30日營署南字第107330734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為內政部營建署核定納入104-111年生活圈道路補助計畫案,於107年度編列用地費4億7,600萬元(中央補助款1億1,105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3億6,494萬9,000元),本案工程南側用地範圍增加,俾利銜接園區幹9道路,案地位處工業區道路,拆遷合法建物、廠房及天車設備眾多,且因本區段之土地公告現值與實際市價落差甚鉅,故經重新估算所需用地經費合計約6億6,000萬元,尚不足約1億8,400萬元,前經內政部營建署107年10月30日營署南字第1073307344號函同意調整總預算,惟本案用地費中央款補助已達上限,爰本案不足款項1億8,400萬元需全數提列地方配合款。

四、本案原用地費業經內政部106年8月2日內授營道字1060811427號函核定通過補助辦理。

五、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1月21日第36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11/2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5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803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