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3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活化原臺南榮民之家機關用地,設置多目標立體停車場,並將東區公所戶政遷建,至於公所原址則活化崇學里、崇信里活動中心。
- 說明
本席建請市府於東區原臺南榮民之家機關用地興建多目標立體停車場,納入公共設施服務。
東區機35機關用地(原臺南榮民之家)公辦市地重劃
- 活化「停」28基地區域,納入立體停車場、東區公所、戶政事務。
- 原東區公所及戶政事務所的空間,後續就可以給崇學里、崇信里以上兩里當作里活動中心使用。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9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574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活化原臺南榮民之家機關用地,設置多目標立體停車場,並將東區公所戶政遷建,至於公所原址則活化崇學里、崇信里活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 配合東區臺南榮民之家遷建,原有土地將劃設0.46公頃之停車場用地,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重劃後將由本府交通局取得旨揭停車場用地,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停車場用地多目標使用項目得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及辦公室、集會場所等。 二、 查旨揭土地刻正由本府地政局辦理市地重劃作業,預計於114年完成都市計畫發布實施,本府交通局已完成初步可行性評估,規劃地上10層地下1層立體多目標停車場,於1-3樓容納里民活動中心、行政機關辦公室及10樓國民運動中心等多目標使用,其餘空間作停車場使用,可提供450餘席小客車與640席機車停車空間。 三、 本府交通局將配合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提案補助經費期程,適時提報爭取中央經費挹注,並配合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辦理規劃設計作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