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翰
- 連署人
- 劉米山、沈家鳳、陳秋宏、林志展、呂維胤、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民政局重新審視清明掃墓接駁車路線規劃,並建議試辦白河、柳營等路線。
- 說明
一、民政局清明掃墓提供接駁車,舒緩交通壅塞,備受好評。
二、然尚有許多先人安葬數高之殯葬區域,並沒有提供接駁車。
三、建議民政局應該考量先人安葬數、交通條件、停車位數量等因素,重新審視接駁路線規劃。
四、柳營、白河、永康、安定等區皆可作為重新評估之地區。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2/0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12324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8年12月27日1080012671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12月27日府民生字第1081493840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重新審視清明掃墓接駁車路線規劃,並建議試辦白河、柳營等路線」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各區公所於清明掃墓期間提供接駁車服務地點計有南區南山公墓、新營福園、歸仁、南化、六甲、官田等區辦理。 二、為提昇服務本府再請各公所依其地理環境、便利性及空間容量等因素重新評估設置接駁車之需要,現有白河、七股及柳營祿園將於明年開始試辦;另永康、安定等先人安奉數高之區域經評估後仍因周遭尚有充足之停車空間與鄰近區域無適合地點作為集散場地仍維持不提供接駁車之服務。 三、其他各區因安奉數少且納骨塔(公墓)附近已有充足之空間供民眾停車,未來各區仍視人潮狀況、納骨塔安奉數、周遭地理環境與停車空間等因素逐年檢討接駁車之需求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