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3/04/12
- 來文字號
- 府農工字第112043507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核定「112年臺南市農村總合發展計畫」,所需經費新臺幣289萬元(中央補助款250萬元、市配合款39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12年3月3日水保農字第1121862637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 本案核定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824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00萬元、市配合款124萬元),中央補助款經常門535萬元已納入本府農業局112年預算「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業務─農村規劃及農地管理」項下,其中經常門委辦費尚需增列289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50萬元、市配合款39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本案符合上開執行要點規定,擬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3月28日第58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旨案計畫辦理「臺南市農村再生食農教育加值輔導計畫」及「臺南市農村再生青年參與產業加值推動計畫」共2件勞務採購案,需於112年度發包,時程緊迫且中央核定補助計畫日期較晚,倘於接獲核定計畫後逾6個月仍未完成發包工作者,水保局得撤銷補助,並要求於112年底前結案,為爭取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財經市提8號案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3/04/27
- 一讀審議結果
- 交付聯席審查。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5/22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6/07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6/13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422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