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13 
來文字號
府體競字第115080342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辦理「115年學生游泳課程」經費計新臺幣3,616萬2,000元(中央補助862萬9,000元、市配合款2,753萬3,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60084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核定計畫經費新臺幣3,616萬2,000元(中央補助862萬9,000元、市配合款2,753萬3,000元),因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6月30日第7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有效降低學生溺水死亡人數,提升學生游泳與自救能力,教育部補助學校辦理游泳教學課程經費,計畫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為因應時效,避免影響學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執行教學期程,損害學生受教權益,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8/21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