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連署人
周嘉韋、沈震東、謝舒凡、朱正軒、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筱薇、林依婷、蔡蘇秋金、吳禹寰、郭鴻儀 
案由
建請市府提供本市「搜救犬公務專車」及提供搜救犬飲食加餐、營養品、紓壓品等費用,開放彈性採購申報空間,以降低領犬員自掏腰包之情況。 
說明
  1. 搜救犬深入災害現場進行搜救工作,搜救犬培訓不易,且為提供本市搜救犬便利出勤及移動,建請提供較寬敞之後車廂公務車,以利進行更多自然地景訓練、搜救行動。
  2. 本市有關搜救犬經費一年約40萬元,扣除基礎醫療以外,每月約有6000元飲食費,但搜救犬因年齡影響,會需要加給營養品、紓壓品,行政機關雖有一定採購申報流程,但繁文縟節較多,亦可能增加領犬員自掏腰包情況。
  3. 建請市府提供本市「搜救犬公務專車」及提供搜救犬飲食加餐、營養品、紓壓品等費用,考量真實情況,建議盡量彈性「累計申報」,因有時費用過少不符申報要件,或預算不足時可開放民間捐款專款專用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09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提供本市搜救犬公務專車及增加搜救犬飲食、營養品等費用。」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府消防局目前配置2輛搜救犬車運輸車於大橋特搜分隊,供領犬員載送搜救犬使用,分別為特搜45(車齡9年)及特搜46(車齡10年)。 二、市府每年匡列新臺幣(下同)6,400萬元(含一般性補助款)作為汰換消防車輛之基本額度,惟目前救護車、災情勘查車、火災現場勘驗車、消防後勤車等車種係以捐贈為主,未來將持續爭取市府預算、內政部消防署專案補助及民間捐贈,加速汰換可提報汰換之消防車輛。 三、本府消防局目前計有6隻搜救犬,每隻搜救犬每月編列6,000元經費,113年編列經費43萬2,000元,由領犬員依犬隻實際需求予以購置,如:飼料、醫療、營養品、訓練點心等,並按月核實申報核銷,經與領犬員確認目前經費尚屬足夠。 四、為增加搜救犬照護需求,自113年5月起每隻搜救犬每月提高至7,000元經費,並將於114年增加編列搜救犬所需經費。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