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3/04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08020151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本市「大台南公車『中華環線』電動大客車補助計畫案-興南客運(9輛甲類電動大客車)」經費6,30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7年9月28日交路字第107501306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同意補助甲類電動大客車9輛,共計補助6,300萬元,補助經費細項說明如下:

1.車體(不含電池)補助上限為570萬元/輛(環保署補助50萬元/輛、交通部補助上限520萬元/輛)。

2.電池補助為100萬元/輛(申請環保署補助)。

3.充電場站補助上限為30萬元/輛(申請交通部補助)。

4.綜上,本案環保署補助上限1,350萬元、交通部補助上限4,950萬元,共計補助(上限)6,300萬元,覈實核銷。

(二)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8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2月27日第377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於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4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3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03613號 
執行情形
一、本案107年9月28日獲交通部以交路字第1075013067號函核定補助,刻正辦理編寫定稿計畫書及申請各項相關證明文件作業。 二、「中華環線」已於108年3月5日正式上線營運服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