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3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連署人
- 林燕祝、周奕齊、許至椿、方一峰、林美燕
- 案由
- 建請台南市政府嚴禁讓核災食品進入校園及及本市嬰幼兒托育中心,以確保身心發展中的青少年及嬰幼兒的健康。
- 說明
為維護本市青少年及嬰幼兒的身心靈健康,建請市府嚴禁讓核災食品進入校園及成為嬰幼兒食品,並擬定相關規則如下:
- 本市轄內不得輸入及販售日本福島核災食品,並嚴禁福島核災食品不得進入校園及本市嬰幼兒托育中心內。
- 嚴格把關學生孩童嬰幼兒飲食安全,維護發育成長中的小市民朋友。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3/1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3/23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3/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4/0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255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嚴禁讓核災食品進入校園及本市嬰幼兒托育中心,以確保身心發展中的青少年及嬰幼兒的健康。」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針對學校午餐食材已督導全面使用國產食材,相關積極作為如下: (一)契約更新,並嚴罰控管:本市已要求學校全面使用國產食材,並納入契約明訂罰則(記點、罰款)。 (二)資訊公開透明,全民監督把關:本市午餐食材均須於「教育部校園食材登錄平臺」(https://fatraceschool.k12ea.gov.tw/)登錄,資訊公開透明,讓家長及社會民眾可共同監督校園食安。 (三)加強校園食品安全查核及輔導:教育局不定期到校訪視輔導,並結合衛生及農政主管單位,不定期查核學校午餐供餐情形。 二、本府社會局將促請托嬰中心持續關注食品安全動態,並落實以下事項: (一)查行政院目前已禁止日本特定地區及品項產品進口,並針對日本食品進行雙證管理,社會局將建議托嬰中心遵守國家嬰幼兒食品檢出標準規定,若必須購買日本進口的食品,應主動詢問供應商是否已檢附相關證明,並持續留意產品安全標示。 (二)中心內之餐點建議優先採用臺灣在地農、漁、牧產品等可溯源食材,食材送達中心時,應加強自主檢核驗收,確保食材安全。 (三)另請中心可於班親會中向家長宣導食安觀念,一同為嬰幼兒健康及安全把關。 三、本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日本食品管理已修正「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市售日本食品產地標示查核」及「市售日本抽驗」。 (一)臺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業經本府111年3月17日府法規字第1110368945A號令修正公布,修正第7條之1:「本市流通之所有日本進口食品,除需標示產地國外,且應同時標示生產地縣市,才可於本市合法販售。」第16條之1:「違反第7條之1規定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 (二)市售日本食品產地標示查核件數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查核1099件,與規定相符。 (三)市售日本食品抽驗,檢驗項目為食品中輻射物質(碘-131、銫-134及銫-137),檢驗件數111年3 月1日至3月31日共檢驗41件,檢驗結果與規定相符。 四、綜上,本府會加強管控進入校園及嬰幼兒托育中心所有食品(材),以確保身心發展中的青少年及嬰幼兒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