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5/12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0060886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有關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補助楠西區公所辦理「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清淤公益支出經費」乙案,計新臺幣2,000萬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110年4月12日水南曾字第110300226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所需經費新臺幣2,00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市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5月11日第48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565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