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霖
- 連署人
- 周嘉韋、黄肇輝、王宣貿、沈家鳳、陳皇宇、黃麗招
- 案由
- 建請市府成立捷運局,以自主興建為目標並避免技術外流。
- 說明
- 本市捷運第一期藍線綜合規畫於今(2024)年3月經交通部審查通過後,藍線延伸線可行性研究又於同年8月獲交通部審查通過,而其他路線亦刻正規劃進行中。
- 雖目前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下設有捷運工程處,但要面對接下來捷運開工等所有工程規劃,且本市採全台唯一之單軌系統,他縣市興建經驗無法直接複製。倘以現階段捷運工程處編制人力恐過於吃緊,難以負荷。
- 近日台中市政府已獲行政院核定增加員額,預計明年成立捷運工程局。而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11條,本市得再增設一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
- 建請市府成立捷運局,增聘員額,並以自主興建為目標,並避免技術外流,將全台捷運獨採單軌系統之技術留在台南。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8/20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8/2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8/2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748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成立捷運局,以自主興建為目標並避免技術外流。」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捷運建設已建構完整路網藍圖,為攸關本市長遠發展之重大建設,未來興建期將長達數十年之久,有鑑於捷運建設之重要性及永續性,經參考臺北、新北、桃園及高雄等四都均採自辦模式,將有利於捷運專業人才培養及建設可貴經驗傳承,爰本市捷運建設將優先評估由本府自辦。 二、有關捷運採自辦模式者,機關組織人力需求大,本市捷運工程處成立初期,因業務尚於規劃起步階段,員額編制為14人,為因應115年捷運藍線動工,須辦理基本設計、用地取得、場站開發、法規訂定、計畫管控與工程界面協調、工程發包管理,急需相關專業人力協助,目前本府已著手進行捷運工程處組織及人力擴編作業,俾招募外縣市有經驗人才,以確保捷運業務推動期程無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