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蔡育輝郭鴻儀林美燕 
案由
建請市府重新評估LED路燈照明範圍及設置距離。 
說明

路燈設置間距:一般市區道路30米一盞,外圍道路40-50米一盞,本市汰換成LED路燈後,照射區域廣度不夠導致民眾持續陳情夜間行駛時亮度不平均,會造成駕駛人視覺疲勞、用路人安全堪慮,應儘速改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1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211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重新評估LED路燈照明範圍及設置距離」案,敬答覆如下: 110年LED燈具建置工程係依據「全臺設置LED路燈技術規範」之規定進行換裝作業,符合道路照明需求之標準。 目前本市各路段燈桿距離係依據相關設置標準進行建置,並前於更換LED燈具時已依在地各實際需求進行照明角度及範圍調整完成。 後續如民眾反應桿距較遠、燈具附掛較低及巷道轉彎處之路段等客觀照明之需求,本府亦將辦理會勘確認依現場環境及在地民眾之意見進行調整桿距或新設路燈,燈具附掛較低則會請廠商調整燈具高度,巷道轉彎處依現場狀況進行角度或新設調整。 貴席關心市政,反映民情,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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