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4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霖 
連署人
周嘉韋、黄肇輝、陳秋宏、陳皇宇、沈震東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本市電動公車妥善管理維護,定期舉辦消防演練,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說明
  1. 台中市近日電動公車停車場夜間發生火災,幸未釀成傷亡,但市府應借鏡並有所作為。
  2. 市府應盤點本市電動公車之設備與狀況,妥善管理維護。
  3. 市府針對電動公車應定期舉辦消防演練,未雨綢繆。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1161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本市電動公車妥善管理維護,定期舉辦消防演練,以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目前共有116輛電動公車,車輛及充電設備皆正常使用且妥善維護,各家客運業者亦定期舉辦消防演練,邀集車輛製造商、充電設施廠商並會同當地消防局,針對電動公車電池及充電設施進行教育訓練及防災演練;包括電動車車輛辨識、車體構造、高壓電主要組件配置、關閉高壓電系統程序等教育訓練,以及針對不同火勢情形、不同起火時段、電動車輛及充電場站擴及周邊建築物等情境之實體演練。 二、 本市各家客運業者皆於各自停車場站設置相關充電安全防護措施,如線上監控系統、緊急斷電系統及滅火設備,並於每車配備2具滅火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