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尤榮智
- 連署人
- 王家貞、蔡淑惠、洪玉鳳、李鎮國
- 案由
- 請提高老人福利協進會補助,目前每年補助18萬元,提高為24萬元,以利老人福利推動。
- 說明
一、因近年進入老年時代,老人福利協進會,會員增加眾多,無法平衡每年預算,請調整補助。
二、老人福利協進會補助案,歷年來未調整,物價上漲等因素造成無法負擔,請調整補助。
- 辦法
- 請社會局優先納入提高補助。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6/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4062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09年6月24日1090004733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6月23日府社老字第1090737316號函復: 本府就「請提高老人福利協進會補助,目前每年補助18萬元,提高為24萬元,以利老人福利推動」案,敬答覆如下: 1、本府對老人福利團體補助係依「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規定分為一般性補助與政策性補助2類辦理。 2、一般性補助:計有23單位,同一單位補助額度,每年以不超出新臺幣10萬元為限,申請單位至少編列10%自籌款。 3、政策性補助:計有31單位,每1行政區以1個老人福利團體為限,每一單位以18萬元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90%。 4、本府每年針對老人福利團體編列預算補助高達新臺幣678萬元整,考量本府財源,仍按現行補助原則辦理,另本府為協助老人福利團體增加財源辦理各項老人福利活動,亦積極輔導申請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一般性獎助經費,以利推動老人福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