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洪玉鳳黃麗招盧崑福 
案由
建請市府研擬將本市所有路燈採取民間融資提案(PrivateFinanceInitiative,PFI)方式之可行性。 
說明

一、因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命案使市府及市民知道路燈之重要性。

二、本市路燈全由市府規劃、興建及營運,惟本市路燈數量難謂少數,又市府財政困窘及報通維修機制等因素,顯無法即時修復故障路燈,導致嚴重影響市民通行往來及人身安全。

三、PFI本質原屬政府採購方式,係藉由民間資金及機構負責計畫之設計、興建、融資及營運,政府機關類在公共建設及其服務之營運期間保證購買其服務,並以營運績效做為支付費用的依據,民間機構應將公共建設做最好的管理、維護及運用,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務,以利向政府機關收取使用費。

四、舉凡與民眾生活密切的公共事務,例如道路、圖書館等公共設施均能適用PFI。為此,本市路燈既屬公共設施,建請市府研擬採取PFI方式之可行性,除可以相對降低市府財政負擔外,亦可避免本市路燈經常故障之弊病,照亮市民通行往來之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1147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2月31日府工園二字第1091532406號函復: 一、本市獲經濟部能源局 102 年「擴大設置 LED 路燈專案計畫」、105 年「水銀路燈落日計畫」核定補助汰換水銀路燈,執行更換LED燈具計畫後,本市已汰換14 萬餘盞水銀路燈為 LED 燈具,尚有8 萬多盞鈉氣燈及日光燈格式之路燈尚未更換為LED燈具。 二、本府將採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招標之模式,將全市剩餘之傳統格式路燈更換為LED 路燈。有關本府將採一般工程採購模式辦理,由承商將8 萬多盞路燈一年全部更換為 LED 路燈,再由本府分9 年編列經費支付承商之工程費,其預算來源原則由該八萬多盞LED路燈節省的電費支應。 三、目前進度為工程標預計 110年初上網公告招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