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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黃麗招、邱昭勝、鄭佳欣、謝舒凡、周嘉韋、蔡筱薇、楊中成、陳秋宏、陳皇宇、黄肇輝、李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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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協助校園廣播系統結合國家警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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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校園廣播系統應結合國家警報系統,用科技技術跟設備來取代人力的警示,讓在校園內無法隨時使用手機的同學、老師們即時獲得警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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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協助校園廣播系統結合國家警報系統」案,敬答覆如下:
一、國家級警報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藉由電信業者行動寬頻技術,以行動通訊系統細胞廣播服務功能,在短時間內以廣播方式將訊息同時傳送給特定區域內的行動通訊用戶手機,爰尚無相關技術能與校園廣播系統同步發送訊息。
二、因中央氣象署已開發「強震即時警報軟體,能快速測得初步地震訊息,針對震度達4級以上縣市發送國家級警報(地震速報),教育部已要求各校皆需下載強震即時警報軟體至校內電腦,且同步介接校園廣播設備,當軟體發出警示音時,廣播系統亦同步撥放警示音,讓全校師生能立即應變處置。
三、本市高級中等以下275校皆完成安裝中央氣象署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並介接校內廣播系統。教育局每年辦理國家防災日演練前,亦含預演強震即時警報系測試作業,以了解學校介接狀況,倘發現有學校尚未連線,將釐清原因協助改善。
四、本局將持續宣導請各校平日應開啟安裝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之電腦,並保持網路連線,同時鼓勵校內教職員工於自用手機安裝強震即時警報軟體,俾利第一時間採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