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農畜字第109017071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局辦理「109年違法屠宰行為查緝(109管理-2.6-肉檢-04)計畫」總經費新臺幣22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20萬、市配合款2萬3,000元)。因本計畫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0萬元、市府配合款2萬3,000元未及納入109年度總預算,為因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新臺幣12萬3,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總預算編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9年1月22日防檢六字第109150486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總經費22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20萬元、市配合款2萬3,000元。其中央補助款-經常門10萬元及市府配合款2萬3,000元未及納入109年度總預算。

(二)本計畫為辦理違法屠宰行為查緝工作。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2月25日第42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總預算編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6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0420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