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8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余柷青 
案由
建議市府每年舉辦兩場集體結婚活動,分別於溪南與溪北地區舉行,鼓勵市民踴躍參加並擴大政策效益。 
說明
  1. 本市集體結婚活動甚受歡迎,每年只要推出報名皆秒殺額滿,且目前許多新人傾向選擇簡約、具有紀念意義的婚禮形式,實在有增加辦理需要。
  2. 集體結婚兼具節省成本與提升社會認同的雙重效益,但本市近年選擇大都位於溪南地區,對溪北地區有意願參加民眾而言,交通及請假成本較高,建議市府能分別在溪南、溪北地區各辦理一場,擴大政策效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9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9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