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3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宗翰
- 連署人
- 周嘉韋、林美燕、吳通龍、蔡淑惠、李鎮國
- 案由
- 建請工務局編列預算,作為天然災害造成公寓大廈公共設施損壞補助經費。
- 說明
- 經查天然災害導致公寓大廈「公共設施」損壞並不符合住宅天然災害的補助條件,無法獲得相關補助。
- 然公寓大廈公共設施的修復係由住戶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的損壞於住戶而言與住宅內家具損壞並無異同,卻無法獲得相應的補助,此差別待遇恐與平等性原則相背。
- 建請工務局編列預算,針對上述情形予以相應補助。
- 辦法
-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0/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0/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1/04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09474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工務局編列預算,作為天然災害造成公寓大廈公共設施損壞補助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天然災害造成損害之經費救助,本府社會局訂有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相關救助應依該辦法就全市之災害狀況統一辦理。 二、另本府工務局於111年度起編列補助預算辦理公寓大廈共用設施補助修繕計畫,113年度編列980萬元預算,補助項目涵蓋: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公共通道及溝系修繕、外牆磁磚或裝飾材修繕、其他相關設施修繕。倘公寓大廈公共設施損壞得由管委會依本計畫申請修繕補助。
- 回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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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定工務議提39回函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