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4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李中岑、李鎮國、許至椿、林燕祝、李文俊、蔡淑惠、吳禹寰、方一峰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地方發展經費由每年13萬元提高至20萬元,以利里長加強滿足里鄰建設需求。
- 說明
- 市府民政局辦理里鄰整編作業,107年起台南市從752里減為649里,致使里長服務的範圍擴大。
- 目前在各區公所預算中,每位里長每年僅有13萬元地方發展費用於除草、環境清潔消毒等等各項急需,因里鄰範圍擴大,新冠肺炎疫情不斷擴大,環境消毒等必須增加,加上物價及工資飛漲,致使這筆經費嚴重不敷使用,應予調整提高。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23
- 審查意見
- 與民政教育48號案併案處理,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732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議員提案「建請臺南市政府將地方發展經費由每年13萬元提高至20萬元,以利里長加強滿足里鄰建設需求」案,敬答覆如下: 1、原里鄰調整目的在於提高行政效率,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 2、依據審計室審核要求及經費有效運用,制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地方發展經費支用要點」及「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各里辦公處地方發展經費作業規範」予以原則性規定(含不得支用項目),區公所協助里長妥適運用經費。 3、綜上,地方發展經費每年編列649里每里13萬經費,如有不足尚可向本府(民政局)申請專案經費,經審核後辦理經費撥付,各里雖維持13萬經費不變,但專案經費會視各里需求,儘力協助地方發展運用經費,以達促進城市發展的目標。 4、是否調高地方發展經費額度將視日後市府財源再行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