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怡珍 
連署人
蔡秋蘭、陳秋萍、林冠維、陳碧玉、周奕齊、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吳通龍、周麗津、曾之婕 
案由
有關臺南市清潔隊員防災假期間出勤僅能選擇領取加班費或是補休擇一乙案,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研擬加一補一制度。 
說明
  1.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近10年(2014年至2023年)臺灣各縣市放颱風假天數,臺南市共計25天,為全臺第三名。每當颱風期間,都有賴清潔隊員冒著風雨出勤,進行巡查路面、清除路面垃圾等工作,相當於冒著被天外飛來異物砸中的生命危險,顯見清潔隊員負責災後環境復原清理的重要性。然而,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的清潔隊員在颱風假期間出勤,都加發一天工資跟一天補休,而新北市與高雄市業已研議清潔隊員加一補一的制度,相較之下,臺南市的清潔隊員顯得好辛苦。
  2. 為慰勉清潔隊員工作辛勞,本席建請臺南市政府應儘速比照其他縣市,提供清潔隊員防災假期間出勤加一補一制度,以維護清潔隊權益,提升勞動條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497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有關臺南市清潔隊員防災假期間出勤僅能選擇領取加班費或是補休擇一」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環保局清潔隊員出勤均已依據相關勞動法規給予加班費(補休)。 二、有關「清潔隊颱風天值勤加一補一」優於勞基法之規定,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研議檢視。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