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謝財旺陳秋萍 
案由
市立交響樂團應比照六都建制完成,留住人才,擴大層級,打造臺南成為音樂搖籃之都。 
說明

一、市立交響樂團在臺南未建制化,以致經費短缺,留不住在地音樂人才,也無法打響臺南市立交響樂團名號。

二、打造臺南成為音樂藝術之都。

 
辦法

建請市府應將市立交響樂團建制化,編足經費予以發展,擴大層級留住人才。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2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759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12月15日以府文藝字第104118749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市立交響樂團應比照六都建制完成,留住人才,擴大層級,打造臺南成為音樂搖籃之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成立正式編制樂團所需經費,經查國家交響樂團、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年度預算平均約新臺幣2億元。 二、礙於本府財政囿限,臺南市交響樂團目前仍需以現有方式運作-年度辦理三場定期音樂會,並參與臺南藝術節以及其他音樂藝術活動等。 三、非常感謝貴席持續關心樂團發展,本府將依市政財源,朝逐年擴編預算以增加音樂會場次及參與其他相關音樂活動來辦理,未來也將朝成立正式編制樂團的方向繼續努力。 市府執行情形: 一、 104年12月15日府文藝字第1041187497號函復。 二、 有關成立正式編制樂團所需經費,經查國家交響樂團、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年度預算平均約新臺幣2億元。 三、 礙於本府財政囿限,樂團目前仍需以現有方式運作-年度辦理三場定期音樂會,並參與臺南藝術節以及其他音樂藝術活動等。將依市政財源,朝逐年擴編預算以增加音樂會場次及參與其他相關音樂活動來辦理,未來也將朝成立正式編制樂團的方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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