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旺詮
- 案由
- 市立交響樂團應比照六都建制完成,留住人才,擴大層級,打造臺南成為音樂搖籃之都。
- 說明
一、市立交響樂團在臺南未建制化,以致經費短缺,留不住在地音樂人才,也無法打響臺南市立交響樂團名號。
二、打造臺南成為音樂藝術之都。
- 辦法
建請市府應將市立交響樂團建制化,編足經費予以發展,擴大層級留住人才。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08/28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1/0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5/11/12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7593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年12月15日以府文藝字第104118749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市立交響樂團應比照六都建制完成,留住人才,擴大層級,打造臺南成為音樂搖籃之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成立正式編制樂團所需經費,經查國家交響樂團、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年度預算平均約新臺幣2億元。 二、礙於本府財政囿限,臺南市交響樂團目前仍需以現有方式運作-年度辦理三場定期音樂會,並參與臺南藝術節以及其他音樂藝術活動等。 三、非常感謝貴席持續關心樂團發展,本府將依市政財源,朝逐年擴編預算以增加音樂會場次及參與其他相關音樂活動來辦理,未來也將朝成立正式編制樂團的方向繼續努力。 市府執行情形: 一、 104年12月15日府文藝字第1041187497號函復。 二、 有關成立正式編制樂團所需經費,經查國家交響樂團、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年度預算平均約新臺幣2億元。 三、 礙於本府財政囿限,樂團目前仍需以現有方式運作-年度辦理三場定期音樂會,並參與臺南藝術節以及其他音樂藝術活動等。將依市政財源,朝逐年擴編預算以增加音樂會場次及參與其他相關音樂活動來辦理,未來也將朝成立正式編制樂團的方向繼續努力。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