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8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20/05/07
- 來文字號
- 府民自字第1090554539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
- 連署人
- 案由
- 有關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補助本所辦理「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清淤公益支出」乙案,經費計新臺幣997萬5,000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於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109年3月26日水南曾字第109300149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997萬4,496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墊付金額為新臺幣997萬5,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5月5日第4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6/30
- 審查意見
-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10
- 大會決議
-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4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571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