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 
案由
建請本市教育局比照教育部新頒布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收標準」(附件1),調降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或修正相關條文,並溯自107學年起適用於所屬高級中等學校。 
說明

一、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頒布「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自107學年起,將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調降或修正相關條文,並溯自107學年起適用於所屬高級中等學校。

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自107學年度起主要修正之條文:將藝能科目(包括藝術、生活、健康與體育領域等)教師每週授課節數調降2節,另將部分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調降1節,及導師擔任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召集人得再減授2節,並新增各校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教師予以減授鐘點等增修條文。

三、為有助增進各科教學品質及新課綱順利推動,建請本市教育局比照辦理相關辦法之調整,並溯自107學年起適用。

四、又,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及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新增鐘點費要點」第四點第(四)款(附件2),本市只要負擔20%,四所完全中學每學期約增加224節鐘點費(附件3),每年鐘點費需求約增加17萬(附件4),即使新課綱實施3年後,因應課程需求包含協同教學、適性分組、課程諮詢輔導教師等新課綱實施時高中新增的鐘點費配合款最大值亦只有67萬多。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2/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3/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3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27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8032571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本市教育局比照教育部新頒布之『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收標準』,調降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或修正相關條文,並溯自107學年起適用於所屬高級中等學校」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市所屬4所完全中學目前依據「臺南市立高級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辦理,如比照「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收標準」,將涉及藝能科目教師、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協助學理學校行政業務人員之減授課節數及增加數百萬元經費支出。 二、本府教育局將衡酌財政情形以及教學現況,錄案研議。 ------------------------------------------------- 一、108年3月27日府教課(一)字第1080325715號函復。 二、有關本市4所完全中學目前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辦理,如比照「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收標準」,將涉及藝能科目教師、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協助辦理學校行政業務人員之減授課節數及增加數百萬元經費支出。 三、本案視整體財政狀況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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