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沈家鳳、吳通龍、鄭佳欣 
案由
環保局應嚴格把關政府有關單位的公共工程環境影響評估。 
說明

政府對民間的開發案或多或少都還會做環境影響評估把關,

可是對於政府本身的公共工程卻付之厥如,造成政府是破壞

環境造成生態浩劫的元兇,實在是一大諷刺,應加強把關!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5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27日府環綜字第1081477515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環保局應嚴格把關政府有關單位的公共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案,敬答覆如下: 一、 公共工程開發案申請內容倘達「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規模,開發單位應依環評法第7條規定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環保署或本府環保局)審查,本府環保局將邀集外聘專家學者進行審查,並於會議前後將審查相關書件內容、審查結論、審查紀錄公開於環保署指定網站。 二、 本府環保局針對審查列管案件,不定期派員監督,確認各開發案是否依環評書件內容(含承諾事項及審查結論等)確實執行;若經查獲有違反環評法相關規定者,將予以告發處分並輔導改善,期能嚴格把關各列管環評案之施作及營運情形,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