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案由
建請市府於捷運車站規劃設計時,將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出入口等設施設置於距離站體及主要乘車動線就近位置,並以縮短身障者、高齡者、推嬰兒車及行動不便者之移動距離為原則,打造真正便利、友善之無障礙乘車環境。 
說明
  1. 捷運車站無障礙設施除應符合相關法規設置標準外,更應從實際使用者角度規劃。若無障礙電梯設置位置距離主要出入口、月台或轉乘動線過遠,即使形式上符合無障礙規範,仍可能造成行動不便者必須額外繞行,增加使用負擔。
  2. 尤其高齡者、身心障礙者、使用輪椅者、推嬰兒車之家長及攜帶大型行李旅客,對於移動距離及動線便利性更加敏感,捷運站設計應避免出現一般旅客可直接進出,而無障礙使用者需大幅繞行之情形。
  3. 建請市府於捷運各站體規劃及細部設計階段,即將無障礙電梯位置納入整體動線評估,原則上應設於主要出入口、月台及轉乘節點就近位置,並減少不必要的跨越、折返及長距離繞行。
  4. 另建議針對重要轉乘站、醫療院所、學校、公園、公共設施及高齡人口較集中地區之車站,加強檢視無障礙動線,並納入身障團體、高齡者及實際使用者意見。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