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10/20
- 來文字號
- 府衛疾字第105100683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局擬具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辦理推廣登革熱防治社區動員及衛生教育、病媒及化學防治等預防性工作,補助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整(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9月7日部授疾字第1050201093號函及105年10月4日部授疾字第105000752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3,000萬元整,本市無編列配合款。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0月19日第26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10/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一、105年12月13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8531號函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合訂本市辦理推廣登革熱防治社區動員及衛生教育、病媒及化學防治登等預防性工作計畫共3,000萬元整。 二、原核定金額3,000萬元,實際支用1,520萬1,340元,預計近期歸還中央1,479萬8,660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