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4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禹寰許又仁杜素吟鄭佳欣郭鴻儀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在歸仁區設置桌球館,並增加補助新豐區在地國中小桌球隊培訓經費,鼓勵設立桌球隊,以利新豐區基層桌球運動之發展,培養更多桌球選手。 
說明

一、歸仁國小、歸仁國中、新豐高中是新豐區三級一貫之桌球運動發展軸線,目前新豐高中設有體育班,桌球為其特色招生報考項目之一,培養出鄭怡靜等眾多桌球國手。

二、升學管道的暢通,對選手培育固然是重要因素,但培育運動專業選手,一般是要從國小階段開始,歸仁國小、歸仁國中的桌球運動發展有長遠基礎,因此,強化軟硬體設施,吸引更多孩子參加桌球運動,提升打桌球的風氣,將能培育更多的桌球選手。

三、建請市府在歸仁國小、歸仁國中或歸仁區公有用地設置桌球館,提供桌球專用培訓場地,原已設置的臺南市桌球館位於北區,如歸仁區能設置專用桌球館,就近訓練在地選手,相信更能提升培訓成效。

四、鄭怡靜此次在東京奧運桌球項目榮獲獎牌,顯示新豐區基層桌球運動發展確能培育出有潛力的選手,故請市府對歸仁國小、歸仁國中在內的新豐區國中小桌球隊的培訓增加補助經費,鼓勵設立桌球隊,以利新豐區基層桌球運動之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665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0月5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10107666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在歸仁區設置桌球館,並增加補助新豐區在地國中小桌球隊培訓經費,鼓勵設立桌球隊,以利新豐區基層桌球運動之發展,培養更多桌球選手」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歸仁區桌球重點發展學校計有歸仁國小及歸仁國中 2 校,選手均於校內場館訓練,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將協助強化該校設施設備之經費挹注,提供選手更優質之訓練環境。至歸仁區專設桌球館部分,將請歸仁區公所綜合評估在地民眾運動習慣、實際需求及歸仁體育公園之土地使用情況,依本市各區公所管理體育設施(含場地)分工原則,由本府民政局補助經費辧理,或由公所爭取預算。 二、有關新豐區基層桌球運動之發展,教育局(體育處)將研議,以區域特色運動發展模式,鼓勵大新豐區之國中小成立桌球隊,並以區域聯盟方式相互交流發展桌球運動及培訓選手,以厚實本市桌球運動的發展。 三、本市桌球發展現況及資源挹注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市桌球三級銜接情形穩定,包含國小 6 校、國中 4 校、高中 1 校,其中新豐區桌球發展學校為歸仁國小、歸仁國中及新豐高中,國高中端均設置體育班。 (二)為穩定挹注基層學校桌球發展資源,依據各校前年度參賽績效及三級銜接情形,每年挹注培訓經費 5 萬元至 17 萬元,110 年總計補助 11 校培訓經費總計 155 萬元。 (三)另 107 年補助歸仁國小訓練用桌球桌 8 萬元,及 108 年補助歸仁國中桌球桌和桌球發球機 9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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