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偉智
- 案由
- 市府對道路徵收餘地應儘速訂立行政規則,以利道路旁新建案指定建築線程序。
- 說明
一、為解決道路徵收使用後,路側仍存有許多狹長形、無法使用或共有人眾多之畸零地,致內側建地於申請新建案時無法指定建築線。
二、依「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1項規定:「建築基地面臨計畫道路、廣場、市區道路、公路或符合第六條規定之現有巷道者,得申請指定建築線」。
三、民眾土地未面臨道路或面臨私設道路、他人土地,則需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方可指認建築線。
四、若所有權人眾多或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之價購,則嚴重影響許多建設案件的進行。
五、應即刻研討作法,並訂定相關的行政規則,以妥處相關案件。
- 辦法
如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4/25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4/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5/0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390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7月22日府工管一字第1080854730號函復: 本案涉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事宜,已於108年7月18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080855864號函詢其他縣市政府是否訂定相關規則或簡便執行方式俾憑參考,後續彙整資料擇期召開可行性會議研討。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