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1/17 
來文字號
府社照字第107012138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其他閒置空間/土地類」經費新臺幣7,756萬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6,593萬1,000元;市配合款1,163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2日衛部綜字第1061161484D號函及106年12月29日衛部綜字第1061161544C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6,593萬1,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1,163萬5,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月17日第32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16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