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01/17
- 來文字號
- 府社照字第1070121383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其他閒置空間/土地類」經費新臺幣7,756萬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6,593萬1,000元;市配合款1,163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6年12月22日衛部綜字第1061161484D號函及106年12月29日衛部綜字第1061161544C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6,593萬1,00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1,163萬5,0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月17日第32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1/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02/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02/22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16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