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4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方一峰、尤榮智、蔡淑惠 
連署人
鄭佳欣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寬列經費打造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網,於社區巷道及路口普遍裝設監視器系統,以加強犯罪預防工作。 
說明
  1. 近年來隨著工商社會高度發展,使治安不斷惡化,犯罪率居高不下,加上交通意外層出不窮,使得民眾對從監視器畫面尋找歹徒或肇事逃逸嫌犯的倚賴日深。
  2. 目前監視器權管單位明定由警方負責,惟裝設及維修所費不貲,致受限於經費不足,安裝地點僅為重要路口,社區巷道付之闕如,令民眾怨聲載道。
  3. 監視器是強化治安及釐清交通事故肇責的利器,目前地方有線電視及電信業者多已建構完整嚴密的網路,宜採合作模式打造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監視器防護網,創造三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1205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寬列經費打造社區治安及交通安全網,於社區巷道及路口普遍裝設監視系統,以加強犯罪預防工作」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治安監錄系統建置地點係以本市轄各重要聯外道路、重要路口…等治安要點為主要建置對象,並採重點監控方式規劃建置,社區、巷弄…等目前未列為本府警察局建置範圍。 二、本府警察局增設治安監視器為求周詳,均會邀集轄區分局及相關單位共同辦理現地會勘,再依下列原則決定是否設置:   (一)最近3年治安狀況(刑案發生率)。   (二)最近3年交通狀況(交通事故發生率)。   (三)是否為治安要點、重要路口(路段)、聯外道路。   (四)有無前端主機箱及立桿建置空間。   (五)有無照明路燈或光源。   (六)電力或網路設施是否可及。   (七)該處之道路是否禁挖。   (八)新闢道路、新設重劃區等新興區域。 三、經本府警察局評估結果,認有設置必要,即列入年度採購案辦理,倘不予增設,則視治安、交通狀況,請警察局轄區分局加強巡邏或輔導民間裝設私有監錄系統,俾有效維護社會治安及交通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