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7/09/12 
來文字號
府工管一字第106096068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修訂「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八條、第三十一條草案一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本案業經本府106年8月25日第30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2. 檢附「臺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八條、第三十一條草案(含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一、修正通過。 二、第六條第四項第3行,主管機關得組成現有巷道評議小組,修正為應組成現有巷道評議小組。
三、附帶意見: 有關第二十九條條文,因環境變遷,指定建築線部分,將使有合法房子變成不合法,請檢討修正該條條文,再送本會審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修正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60008805號 
執行情形
已簽呈中,將函送行政院報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