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盧崑福 
連署人
林燕祝、洪玉鳳、謝財旺 
案由
建請臺南市體育處於安平區建平公園增設滾球場。 
說明
安平區建平里鄰近永華市政中心,轄區雖有大片空地,然專業運動場地卻不多,目前已在活動中心前設置數個適合全家老少一起運動的滾球場地,仍不敷使用,建請臺南市體育處編列預算經費,於建平公園增設滾球場,提供附近民眾更多運動休閒空間。 
辦法
建請臺南市體育處編列預算規劃設置。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1001126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1年12月24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11064348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有關 貴席於第1屆第4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教育第3號案)決議案「建請臺南市體育處於安平區建平公園增設滾球場」乙案,敬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1年12月13日南議教育字第1010011262號函。 二、有關旨揭增設滾球場乙案,查本府(教育局)前於101年11月12日南市教體處字第1010948974A號函,請本市安平區公所先本權責查明該場地擬設置之位置、地號及使用分區及滾球場地運動人口預估等概況之基本資料,並評估增設場地之可行性及所需經費,倘前開事項符合增設滾球場需求,於本府(體育處)辦理102年補助各區公所整建(修)運動場館設施及設備經費申請時提報本案計畫憑辦,合先敘明。 三、另本案亦可向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受理102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計畫案時提報整建需求。 四、對於 貴席等關心本市體育發展以及民眾運動之權益,本府謹表謝忱。

1.查本府教育局前於101年11月12日南市教體處字第1010948974A號函,請本市安平區公所先本權責查明該場地擬設置之位置、地號及使用分區及滾球場地運動人口預估等概況之基本資料,並評估增設場地之可行性及所需經費,倘前開事項符合增設滾球場需求,於本府體育處辦理102年補助各區公所整建(修)運動場館設施及設備經費申請時提報本案計畫憑辦。 2.另本案亦可向教育部體育署受理102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計畫案時提報整建需求。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