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周奕齊 
連署人
杜素吟、蔡秋蘭 
案由
為進行本市污水下水道到達公告區域內「公有市場內部汙水管線銜接至本府水利局汙下水道接管」改善環境衛生乙案,懇請市府編列年度預算施作。 
說明
  1. 依本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規定「污水下水道公告使用地區,既有建築物用戶排水設備之設置,應由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委由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技師向本府水利局申請核准之。前項申請以同一巷道之污水下水道用戶同時申請聯接使用為原則。但因情形特殊,經本府水利局核准者,不在此限。」辦理。
  2. 有關本市為改善環境衛生及提升城市居住品質,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及本市水利局家庭用戶接管如火如荼建設中,家庭用戶接管目前為中央補助88%本市自籌12%進行施工,但是本市相關公共造產部分需要自行編列經費將雨、污水分流及設置用水設備才能銜接至公共污水系統內,先行敘明。
  3. 有關本市為登革熱疫情災區,如污水下水道以到達公告區域家庭用戶接管完成,而公有造產部分仍未雨、污分流銜接污水下水道,而造成雨水溝雨污合流蚊蟲孳生環境衛生問題,豈不是公家機關帶頭不注重環境衛生?
  4. 基於上述原因,本席建議由人潮聚集較多,污水量排放較多之公有市場優先編列經費施作,改善本市公共環境衛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1171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進行本市汙水下水道到達公告區域內「公有市場內部汙水管線銜接至本府水利局汙下水道接管」改善環境衛生乙案,懇請市府編列年度預算施作』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市場處依本府水利局公共污水下水道已到達區域之市場,共計13 處市場其條件及需求可進行納管作業(仁德、柳營、隆田、新三、新一、文華、水仙宮、永樂、沙卡里巴、西門、第一小康、虎尾寮、和順)。 二、 因本府市場處轄管市場眾多,納管經費籌措不易,現已辦理汙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委託規劃服務,工程經費及工期估算,約需要經費 6 千 8百餘萬元,所須工期約 330 日曆天,因所需經費龐大,本府將研擬採逐年編列經費辦理改善。 三、 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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