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9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府教育局建立學生競賽指導教師之表揚及獎勵制度,用以提升教師指導意願與教學品質,並肯定其長期投入學生培育之貢獻。
- 說明
- 本市各級學校積極參與教育局及教育部辦理之各項藝文、體育及技能競賽,學生能在舞台上展現優異成果,背後皆仰賴指導教師長時間的陪伴與專業指導。
- 教育局辦理或參與全國性各項學生競賽時,如獲獎除表揚學生外,應同步頒發指導教師感謝狀或給予獎勵,以肯定其教育付出,提升榮譽感。
- 相關表揚制度建議納入教師專業發展紀錄或獎勵機制,以鼓勵持續投入學生多元學習與藝文教育。
- 辦法
依說明辦理。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5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立學生競賽指導教師之表揚及獎勵制度」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市辦理之各項學生藝文競賽(含美術、舞蹈、音樂等),均遵循全國賽實施要點訂定市賽計畫,明訂相關人員獎勵方式及標準,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並依賽事成績結果給予行政獎勵(含指導教師敘獎)。 二、針對外聘教師或社團教師等非屬編制內人員之行政獎勵,則由學校本權責自行核發感謝狀或予以其他形式之獎勵,以表達對外部教學資源投入學生競賽指導之實質謝忱。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