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9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 
連署人
杜素吟、林阳乙、吳禹寰、李鎮國、曾信凱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因地制宜,定期於週休二日或連續假期在84線高架橋下辦理「渡子頭農夫市集」建立農友與消費者面對面的直接銷售管道,以利官田及鄰近地區農友降低運銷成本、提高生產收益,並可結合在地文化民俗活動,打造在地特色的休閒觀光亮點。 
說明

一、目前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設有5個果菜市場:新化、關廟、玉井、佳里、左鎮。

二、就官田、大內、山上、善化、麻豆等平原及接近平原地區有許多優質農產品,但離現有的果菜市場有相當距離。官田在地的農友

就屢屢反映希望在官田規劃農夫市集,建立直接的銷售管道。

三、根據地方反映,渡子頭在台84線、國道3號交流道高架橋下空地相當適合辦理農夫市集,其優點為:(一)交通便利,鄰近國道3號、

台84線、台1線,農友和消費者容易到達。(二)該處位於戶外,腹地相當大,只要稍加整理就可使用。

四、定期辦理農夫市集,不需增加員額及資本設備,而是提供在地農友就地銷售、自種自售的管道,活絡鄰近平原地區特色農產品銷售

通路,提升品質,降低運銷成本、提高生產收益。並可透過農友與消費者面對面的溝通交流,建立優質的農業文化。

五、市府及鄰近各區公所,也可規劃結合在地文化民俗活動,打造在地特色的休閒觀光亮點。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745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農業局110年9月14日府農輔字第1101097979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官田渡仔頭高架橋下成立農夫市集」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局洽各有關單位之意見如下: (一)台84線道路主管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經管省道用地提供使用注意事項」第11條規定,位於非都 區土地申請用途項目須屬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則附表一項「交通用地」中交通計畫適用範疇,而農夫市集非屬此範疇內。 (二)地政局表示:本案之土地編定為非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應依交通用地容許使用項目作原核定之交通計畫使用農夫市集涉違反區域計畫法。 二、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附表一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交通用地許可按現況或交通計畫使用、.·汽車運輸業 場站設施、駕驶訓練班、停車場⋯·等,並無農民市集之許可使用,次依區域計法第21條:違反第15條第一項管制使用土地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三、又進行初步了解,有地方農民表示西拉雅遊客中心、官田陸橋下及官田運動公園等地已遠離台84線,無在上述地點成立市集之意 願。 四、為求適法及適宜地點,將請官田區公所及農會持續蒐集地方農民意見後,再予以研議。 
回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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