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10/11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2130903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112-113年臺南市岸內糖廠影視基地發展計畫」總經費1億5,714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1億1,000萬元、市配合款4,714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2年9月27日文影字第112302542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1億5,714萬2,000元(中央補助款1億1,000萬元、市配合款4,714萬2,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10月11日第61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為延續性計畫,多項工程、場景搭建計畫、搭景拍片補助計畫及影視基地日常維運管理等皆需經費挹注方能繼續執行,且多項劇組人員工班、演員檔期等作業時程,均亟待片場迅速完成建置,故急需爭取時效,儘早完成。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6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